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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所得稅和銷售稅。
加拿大的所得稅由聯邦政府和各省或地區政府徵收。其「應稅收入」分為薪酬收入、生意收入、投資收入和資本收益。稅務居民必須申報全球所獲得的收入,從而繳交所得稅;非稅務居民只需要申報在加拿大所獲得的收入。聯邦稅率由總工資的15%起計,由於稅率是超額累進,所以年收入愈高,稅率愈高。省或地區的稅率則各不同。
居民可享有基本個人免稅額,如非居民全年總收入的90%來自加拿大,同樣能享有此豁免。
另外,在加拿大購買商品或服務,都須要繳納三種銷售稅。第一種是聯邦商品或服務稅(Goods and Services Tax),其標準稅率為5%。第二種是省銷售稅(Provincial Sales Tax)。省份的稅率並非劃一,由0%至10%不等,艾伯塔省和另外三個北部地區免收省銷售稅。第三種協調銷售稅(Harmonized Sales Tax)是結合以上兩種。此稅現時應用於安大略省和另外三個大西洋省份。銷售稅於付款時額外計算,並不包含在零售價內。
加拿大是稅務較重的國家,但福利相對完善。而稅收抵免項目亦有數十項。大家計算稅款時,不妨先進行資料蒐集,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抵免項目。